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凭据《国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治理法子》(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以下简称《治理法子》),,,现就推荐2025年度国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市、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凭据《治理法子》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带头本地域切合申报前提、满足创建尺度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进行申报,,,组织审核后,,,择优确定本地拟推荐的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创建对象不超过2个,,,各打算单列市、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创建对象不超过1个,,,超过数量不予受理。。。没有切合前提的可不推荐。。。
三、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创建对象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造就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有关信息,,,同时将推荐创建对象汇总表(附件1,,,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以及创建申请表(附件2、3)、创建规划(附件4)和有关佐证资料[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运营主体加盖公章]纸质版各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邮编:::100804(以寄出日期为准)。。。
四、我部将依照《治理法子》组织审核后,,,择优确定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并向社会颁布。。。
附件:::1.推荐国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汇总表
2.国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平台类)
3.国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基地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