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市、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天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铺排,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20个城市(结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城市(名单详见附件)。。
各试点城市要实时美满试点工作规划,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天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登记。。依照试点工作规划扎实推动建设工作,成立美满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险措施,确保试点工作获得实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试点工作的跟踪问效,实时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每年3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天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29
公安部交通治理局? 010-66263958
天然资源部地理信息治理司? 010-66557033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961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010-65292812
附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城市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天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7月1日


